不要以仇恨的眼光看一个付出过爱的人
楼主
发布于2025-07-04 09:30
我看有不少女性,把离过婚的人当成自己的死敌。如果你是二十岁,可以理解;25岁,勉强;30岁,有点不可理喻,35岁,你是很蠢,40岁,蠢得不可救药。为什么呢?离过婚的人,可以是付出过爱,却不被欣赏,或者说,看错了人,为了及时止损,造成更大的灾难,而选择离婚的。比如我自己,家庭暴力离婚,为防止动刀动枪,离婚。看错人了嘛!28岁结婚,眼光还不够锐利,看不透表象,目的是纯的,不是为浅薄的性,是小时候的同学,但那个时代,男女授受不亲。有我这种离婚的嘛!不要把我一棍子打死嘛!打死我没什么好处嘛!你至少少一个高学位海外留学久经沙场百变金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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