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赢了,得到了一张纸;官司输了,居无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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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汁
豆汁69岁168cm北京 东城

发布于2011-06-02 16:33

我经历了两场官司,当了一次原告,做了一次被告。
原告:我给这家公司代理记账已经3年多了,和老板、老板娘从雇佣关系成了朋友。2005年他们接手了一家餐馆,转让费90万。我过手70万现金,他们给对方打了20万欠条。房租金15万/年。之前他们和一个大厦副总有一家房地产公司,他们在韩国还有一家中介公司。我给他们4家公司做兼职会计。餐馆需要装修、房租、招工。经营资金短缺,他们跟我借款,我只有3万,从姐姐家借了2万给他们,因为关系处的很好,我也没让他们打欠条,工资也不能给。每次向他们要钱他们总说餐馆在这,借款和工资都是小数。逢年过节费他们还是给的。2008年他们离婚了,我让他们必须给我一个交代,他们以餐馆的名义写了借条。答应1年内还清。到了日子不还,我把他们告上了法院。法院判我胜诉,可是执行困难,他们把餐馆转让了又转让。法人是假的,地址也是假的。我走上了上访之路。
被告:我离婚已经15年了,当时孩子小,离婚没离家。离婚时父母健在,没敢跟老家儿说。等离家时父母均已离世。回到父母家已经没有地方住了。只能住在自建的已经30年的小屋,屋顶已经露天了。冬季取暖国家政策煤改电,房管所将统一免费翻建房屋,自建房屋邻居同意翻建可以根据面积收费,否则拆了就不能再盖。我把自己的情况和邻居说了,征求他意见时他说:我不反对。我认为就是同意了。结果房拆了,他死活不让再盖。我只有这么一个小窝容身,无论如何也坚持盖。街道的、城管的、警察全都惊扰了。房子终于盖起来了。传票也收到了。我去天津工作一年,回京后也无家可归了。想上诉的机会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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