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出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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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4-12-11 23:19
我同過去的妻,是一對怨偶,許多人都知道我們的淒美家事。
幾十年中,我們離婚鬧了幾十次,都是“女士優先”,又都是“未遂”,都沒離成。
然而,這一次不同以往。她在深圳、上海孩子們那裡住了半年,一回來就提出離婚,雙方協商停當便去辦理。沒想到會如此快捷,不過五分鐘就辦完了手續,頃刻之間,我們幾十年的婚姻關係灰飛煙滅。……
遙憶當年,在我桑梓之地的縣級市工作時,爲了調解我們的家庭糾紛,至愛親朋反反復複地做工作不算,就是連法院院長、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甚至市委書記,也都很關心,先後出面找談話,做我們的工作,苦口婆心地勸和。
在很長的時間中,我的心理甚至處於一種完全麻木的狀態,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很有很有面子,還是早已顔面掃地,早已沒有了一點面子?
作為七尺男子,我真是委屈得要死,窩囊得要死,簡直抬不起頭來。我不說自己是“人中之龍”,但至少不是弱智吧,站在人堆裡不會被淹沒吧,怎麼就給弄得俯仰由人不由我,好像我根本就配不上人家似的呢?
離婚前的妻,曾經是一個很不錯的人。她,重點大學的本科畢業生,為人豪爽仗義,對我的父母雙親很好,對我的一幫農村親戚也挺不錯,只是有一樣不好,個性太強,太任性,太過情緒化。這麼說吧,只要她高興起來,腦袋可以給你當板凳,反過來,要是把她惹惱了,那就會晴天霹靂,立馬叫你下地獄!讓人最不能忍受的是她十年前迷上了麻將,迷失在賭場,根本不把“家”當做一回事了。……
離婚之後,我如釋重負,真是有一種“解放”、“重生”的感覺。她一開始也表現得十分輕鬆,打電話告訴別人,說自己“解脫”了,可沒多久就後悔了,又提出要“復婚”,只是這一回再沒法實行“女士優先”了!
不是說“覆水難收”嗎?這話很傷人,咱不說,但我早已心如死灰而又心如鐵石,則是不可改變的事實。過去的一再忍讓都是因為兩個孩子,害怕家庭解體,他們很可能受到“後娘後爹”的虐待,不能健康成长。現在,他們早已從名牌大學學成自立,我便再無牽掛。好不容易掙扎出來,幹什麼還要退回去“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呢?殊不知,哀莫大於心死,悲莫痛於傷心啊!再說,既有今天,何必當初?既有當初,又何必今天吶?
有人說,婚姻就像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都想殺進去,而城內的人則又都想衝出來。乍看上去,這個比喻很生動,很形象,也很經典,但其實卻是似是而非的。
姑且不論“城外的人”是不是都想進城,僅就“城內”而言,並不是所有“城內的人”都想“衝出圍城”,則是事實。想“出城的”,只是一小部份在城裡過得很痛苦,過得不滿足,或者根本過不下去的人,大多數人是不想“出城”的。
試想一想,在“圍城”里過得舒舒服服,卿卿我我地被“圍”得溫柔而又甜蜜的人們,幹嘛要“出城”呢?傻呀?
現如今的我,“圍城”沒了,置身“城外”,或煢煢孑立,或踽踽獨行,前路漫漫,而又垂垂老矣,慘是夠慘的了,可心中還是有夢的。
雖然成了“城外人”,內心里卻並不想永遠都做“城外人”。
我夢想在自己的正前方,什麼時候能夠出現一座溫柔的“圍城”,重新把自己“圍”起來。
當然,這樣的“圍城”不必有,也不必無,也許就在不遠的“燈火闌珊處”,也許只是“海市蜃樓”,永遠可望而不可及。
我很淡定:“危邦不入,亂邦不居”,這是原則;寧缺毋濫,這是底線。要是好的“圍城”不可得,那就心安理得地做個“城外人”,優哉游哉,聊以卒余之歲月。
如果到了那一天,盼望的“圍城”最終沒有出現,而自己的人生路已經完結,命中註定我要齎志而沒,也無怨無悔。
想必,由於心中有夢,這樣“無言的結局”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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