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放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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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媳妇
我找媳妇52岁178cm黑龙江 齐齐哈尔

发布于2017-11-30 04:44

但大多数情况下,同情心(或同理心)会让人们在判断一件事情的是非曲直时,把自己放进事情的境况之中。例如,我们同情那些在天寒地冻之时无家可归的人们,并不需要将自己直接放到这样的角色里去。从理性,尤其是政治理性的角度,我们可以认为,穷人与富人拥有着同等的权利,无论是居住,打工还是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样的理性争辩若能有“同理心”情感支撑,则可大大加强理性的说服力。

为穷人辩护时,许多人会采用诉诸心理利己主义的策略。例如,谁来为城市居民打扫卫生?谁来提供廉价快递?谁来送外卖、修管道、当饭店服务员?谁来干种种既辛苦报酬又极低的工作?他们会强调城里人的生活成本,结果得不偿失。这也是一种“把自己放进去”的思考问题方式,但与同情心的那种“把自己放进去”是完全不同的。同情心要质问的是,如果没有这些负面的后果,事情就有了正当理由吗?
“把自己放进去”可以为同情或利他提供某种理性解释,但理性不能充分解释同情这种美德的最初发生。斯密认为,虽然理性可以为道德提供普遍的准则,但是,“认为有关正确和错误的最初感觉可能来自理性,……则是十分可笑和费解的”。他指出,“美德存在于同理心的一致之中”,“凭借理性我们发现了应该据以约束自己行为的有关正义的那些一般准则;凭借理性,我们也形成了有关什么是谨慎,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慷慨或崇高的较为含糊和不确定的观念”。
当然,这些准则是从经验中归纳出来的。斯密还认为,我们“绝大部分的道德判断”必须有理性规则的约束,因为,“我们的那些判断,如果完全依靠直接的感觉,肯定会极端地摇摆不定,直接的感觉变化无常,不同的健康状况或心情可使判断发生根本的变化”。道德服从理性,但却也是独立于理性的。
三 控制利己与热爱自由
如果说《道德情操论》的斯密是一位道德哲学家,那么《国富论》的斯密则是一位政治经济学学者。长期以来,研究和讨论斯密著作和思想的论者差不多都把斯密看作是伦理学上的利他主义者和经济学上的利己主义者——前者的出发点是同情心,而后者的出发点则是利己主义——这便是著名的“两个斯密”的论点。不同意这一观点的论者主要从两个不同的途径来统一这两个看似不同的斯密。
第一个途径是强调的“经济人”。这种论点认为,斯密在《国富论》中论证“经济人”的出发点与《道德情操论》是一致的——都是从人的利己主义本性出发,但都需要约束利己的本性。例如,他在《道德情操论》中写道:“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他把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看作“人生的伟大目标”。
这种论述在《国富论》中发展成为表述自利行为动机的名言:“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在论述的语气、论及范围的宽狭、细目的制定和着重点上虽有不同,但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对控制利己主义的行为,《道德情操论》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而《国富论》则寄希望于自由竞争机制。在一个没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社会里,是不可能建立真正的自由竞争机制的。

第二个途径是强调“‘自然自由’的制度”(the system of natural liberty)。斯密认为,“自然自由”是在解除了一切君主(或政府)限制后自然形成的简单制度。它是一种自然正义的状态,“一切特惠或限制的制度,一经完全废除,最明白最单纯的自然自由制度就会树立起 来。
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 的方法, 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求生存的人们来到城市,只要他们不违反正义的法律,他们就应该有自由用自己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利益,追求自己的幸福,这就是他们的“梦”。他们与他人或其他阶级的竞争正是以这样的原则为基础的,任何人破坏这样原则,无论是以什么名义,都是对正义法律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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